低成本室內及戶外無線空氣汙染感測器監測網的研發計畫

專案詳細資料

Description

行政院環保署在過去 5 年間公佈了3 項與空氣品質管制有關的重要法令。其中在2011 年11 月23 日公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首次將室內空氣品質納入管理的規範,並於2012 年11 月23 日開始實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行政院環保署於2013 年1 月3 日公佈命令,修正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四十四條附表二,其中規定石化業者,具備廢氣燃燒塔,不得以廢氣燃燒塔處理正常操作下排放廢氣之規定,及公私場所發生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日數,每年累計達30 日者,應之提交減量計畫書之規定。為配合環保署此項重要命令,本計畫擬建置15 套硫化氫(H2S)觀測儀器,進行石化業者周界大氣之長期連續觀測工作,以搜集廢氣燃燒塔新的管制措施開始施行後之成效確認所需相關科學證據,並將研究成果提供環保署作為此項廢氣燃燒排放管制成效之科學依據。行政院環保署所制定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已於2015 年7 月1 日由總統令公佈並自公布日施行(第三十四條)。法令第四條明白指出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 年時溫室氣體排放量的50%以下。為配合環保署此項施政需求,本計畫擬建置15 套CO2 觀測儀器,以長期連續收集大氣CO2 之濃度,將觀測結果提供環保署作為此項施政成效的一個科學依據,使相關管制作為更為合理可行。在本年度的計畫中,我們將建置至少15 組氣體感測器,依照環保署2014 年1 月23 日所訂定公告的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研究團隊將選定桃園市內的公私場所,及中油桃園煉油廠,進行為期至少6 個月的連續觀測,收集研究數據,提供環保署,作為評估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等3 大施政工作所需的相關科學依據,使相關管理作為更為合理可行。
狀態已完成
有效的開始/結束日期1/08/1731/07/18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聯合國會員國於 2015 年同意 17 項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SDG),以終結貧困、保護地球並確保全體的興盛繁榮。此專案有助於以下永續發展目標:

  • SDG 9 -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 SDG 13 - 氣候行動
  • SDG 17 - 為永續目標構建夥伴關係

Keywords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指紋

探索此專案觸及的研究主題。這些標籤是根據基礎獎勵/補助款而產生。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