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詳細資料
Description
2010年客家基本法創設「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新制,與1945年即有的原住民行政區,形成「客家及原住民複合行政區」。客家及原住民族群性法律,諸如客家基本法、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身分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等,同時施行於「客原複合行政區」所生的法規競合及實作,為「客原族群治理」制度性機制實踐之重要議題。本子計畫規劃三年期,就花蓮縣「高客家人口比例」(鳳林鎮、富里鄉)及「低客家人口比例」(光復鄉、花蓮市)之兩類型「客原複合行政區」為場域,以「制度安排對客原族群治理之影響」為問題意識,承襲總計劃「制度」設計與族群「行為」互動影響之分析架構,運用族群政治及法律位階理論,以文獻分析法、深度訪談法等研究法,除探討政府「由上而下」以「制度」性機制(法律、法規命令、行政措施)對族群「行為」之影響及形塑效果外,並深究族群性法律及政治參與性法律(地方制度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於客原複合行政區所產生的制度競合,俾以進行族群治理機制之比較性研究。又本子計畫運用公共政策相關理論,建構客原複合行政區的政策問題,並運用政策備選方案的篩選原則,輔以焦點座談研究法,收斂數個備選方案為一個可行的政策建議。
狀態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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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開始/結束日期 | 1/01/19 → 31/12/19 |
Keywords
-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 原住民行政區
- 地方通行語
- 族群治理
指紋
探索此專案觸及的研究主題。這些標籤是根據基礎獎勵/補助款而產生。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