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詳細資料
Description
台灣面臨鄉村地區經濟活力不振人口外流,從而衍伸出公共服務提供相對匱乏、老人乏人照護等。大多數的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座落在鄉村地區(rural areas),長期以來具有農村特質與屬性。因此,以鄉村發展為立場的策略思考可運用到2018年1月甫修正(客家基本法第8條)政府應積極鼓勵直轄市、縣市及鄉鎮成立客家文化區域合作組織的美意上。這樣思考途徑(approach)不但能在結構上掌握客庄發展脈動,也能與國外經驗參照對話,對於未來成立客家文化區域合作組織,乃至於其他地區鄉村發展將有所助益。然而,國內雖有若干研究專注於區域治理、跨域治理等項目。整體而言,國內區域治理平台是以縣市政府為組成對象,沒有第二、第三部門的參與。區域合作中少見第三部門的參與是台灣發展現況,而這樣輪廓與德國區域合作實踐經驗大異其趣。歐盟在鄉村發展模式上強調內生發展邏輯(Endogenous),英美語系研究者以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模式稱呼之。相對地,作為比較對象美國,經常以產業經營資金挹注思維建設鄉村發展。因此,被冠之為市場競爭(Market Competitivness)式(Blandford and Hill 2008)。歐盟模式相較於美國較為符合我國國情。因此,本子計畫將以「內生發展」模式為分析對象。既然著重內生脈絡,公民意識集結而成社團即是探索出發點。本研究主軸將以區域合作為藍圖,一方面探究國內現況: 銅鑼圈所面臨發展問題中,公民團體和政府有過哪些合作經驗?以及未來合作的意願和方式為何?其次,德國在1990年代開始即進行在地行動者積極參與、營利/非營利組織整合政治工程,並在鄉村地區展開不同實踐結果。它們二十餘年來累積的經驗有哪些值得參考之處。子計畫六以客庄銅鑼圈獲得農村再生補助的9個社區歸結出鄉村發展問題。欲探析課題為一、調查出當地公民團體與政府合作類型以及未來行動方向。二、提出德國DORV Zentrum Jülich-Barmen (Dinestleistungen und Ortsnahe Rundum-Versorgung)案例經驗,作為未來政府思索成立銅鑼圈區域合作組織參考。總體而言,子計畫六希冀在實務上以區域合作組織、內容與程序三個範疇提出我國思考方向。
狀態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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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開始/結束日期 | 1/01/19 → 31/12/19 |
Keywords
- Rural Development
- Regional Cooperation
- Bottom-Up
- Civil Society
指紋
探索此專案觸及的研究主題。這些標籤是根據基礎獎勵/補助款而產生。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